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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烈犬咬伤女童家属网络筹得200万元医疗费,已委托律师进行维权

四川成都崇州2岁女童涵涵被恶犬撕咬一事持续引发关注。女童家属已发起200万元筹款,并委托律师维权。

家属:筹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孩子治疗

10月18日,记者从女童家属处获悉,目前涵涵还在华西医院儿童ICU病房接受救治,仍处于昏迷状态。后续还面临高昂的医疗费用,家属已于18日上午已发起筹款,目标金额200万元。

女童在医院接受救治,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

家属称,已委托律师维权,“维权需要时间,现在需要帮助,希望您能够听到我们的呼吁。”

截至18时18分,女童父母已筹得200万元。最新筹款动态显示,女童现在每天的治疗费用大概在1万元左右,项目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,全部用于孩子治疗,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余,将转捐给慈善基金会。

律师:将追究狗主人及小区物业的责任

10月18日下午,被咬女童方的代理律师周兆成称,已飞抵成都处理该案。

周兆成律师微博发布的图片

周兆成透露,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接受精心救治。女童的父母、爷爷都在医院陪护。“我和广大网友一样,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。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的首要诉求。”

周兆成介绍,严惩狗主人,追究其刑事责任,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诉求。“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,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,却未尽到看管义务,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,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,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但是,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。危害的是公共安全,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刑期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“下一步,我们收集完证据后,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。”周兆成说,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,对于小区内饲养、出现烈性犬的情况,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、及时驱赶。但是,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
伤人黑犬主人已被刑拘

10月18日,记者向四川省公安厅核实了解到,10月16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只主人唐某,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
此前报道

罗威纳犬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!四川崇州通报“烈犬撕咬女童”事件

女童小区内遭烈犬撕咬受伤!刚刚,警方通报
来源 | 上游新闻  @周兆成律师  @新华社

编辑 | 孙晟源

统筹 | 柳璐
监制 | 高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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